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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 半岛会计 来源: 半岛
刚刚!财政部、税务局连发3个文件,小型微利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残保金等3项税收优惠延长!
3月27日,财政部针对24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内容,连续颁布4份正式文件。小型微利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残保金、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税收优惠延长!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小微企业优惠政策有巨大变化!
1.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100万以下税负率由2.5%→5%
2.将符合条件行业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由75%提高到100%政策,而且作为制度性长期实施
3.减征残保金政策,延长到2027年底
4.减半征收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用地土地税政
小微企业所得税
小微企业所得税
税率2.5%→5%
以下政策延长至 2024年12月31日 :
1、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 不超过100万元 部分,实际 税率5% ;
2、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 不超过100万元 部分, 减半征收 个税。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
统一提高至100%
政策要点
自2023年1月1日起,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统一提高至100%。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减免征至2027年底
政策要点
以下政策延长至2027年12月31日:
1. 在职职工人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2. 实行分档征收。
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或禁止行业,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企业:
1.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
2.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
3.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
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
所称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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